

一是摸清家底,及时建立“家电下乡”产品广告监管信息库。该所从3月份开始,对辖区两乡两镇的主要街道、重点路段、乡镇结合部,涉及有“家电下乡”产品的34个户外广告、28处牌匾、15处墙体标志进行了排查清理,将各个“家电下乡”产品名称、户外广告标志标识、内容及广告的设置位置连同所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一起建立“家电下乡 ”产品广告监管信息库,从而把对“家电下乡”产品的广告监管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
二是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针对农村市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利用日常巡查和市场监管有利时机向农村广大消费者宣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和识假辩假知识;利用网络、有线电视和墙体信息专栏公布中标家电产品名称和销售网点名单;定期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索取保修卡和正式发票,以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三是强化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从源头着手,重点加强对辖区广告制作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另一方面认真开展广告执法专项检查,按照“家电下乡”产品广告监管信息库提供的数据,将具体监管任务落实到片区执法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依法从严查处利用“家电下乡”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奉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