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限塑”工作各项措施,深入开展“限塑”整治工作,加强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工作,璧山局从辖区市场、超市四个方面开展“限塑”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扎实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市场销售绿色、环保、能重复使用的购物袋,鼓励在市场内设立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督促塑料购物袋经销商和商品零售商建立健全购物袋进销台帐和使用规章制度。并在县内报刊媒体上刊登有关国家有关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政策法规,提醒消费者及经营者知晓国家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相关规定。
二是开展“限塑”专项执法检查。该局对辖区内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查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无合法的经营资格,其次查提供、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最后查向非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和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行为。
三是推动“限塑”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农村市场为重点,尤其城乡集贸市场和农村市场还存在着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和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现象。通过强化集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对市场内出现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超市、商场、小商品交易市场及集贸市场提供、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通过推进“四位一体”巡查机制把“限塑”整治工作作为长期性工作来抓,强化日常监管,逐步构建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使用长效监管机制。(璧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