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部新区管委会就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出台新举措,旨在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户外广告设置、发布审批的效率,进一步明确市政、工商两职能部门在户外广告管理中的职责,受到企业称赞。
按照市政府专项整治要求,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出台之前停止办理一切户外广告发布,由于北部新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正在抓紧制定中,规划出台还需一定时日,经开园辖区户外广告发布基本上处于禁止状态。随着金融危机对房地产业影响的增大,房地产企业的楼盘销售业绩明显下滑,为增强其楼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告宣传已成企业所需所急。特别是今年以来,经开园分局经常接到企业要求发布户外广告的申请。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满足需求,经开园分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在做好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管委会领导汇报、与市政局进行联系和沟通,得到管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多次讨论研究,管委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部分特殊户外广告的审批和时限”的新政策:摆放类临时广告不占用市政设施的,发布期限在7日内由工商部门直接审批;在建筑物外立面设置悬挂张贴类临时广告面积在100㎡以内的,发布期限在3个月内由工商部门直接审批。此政策的出台缩短了户外广告审批的时间,践行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合理地解决了当前户外广告设置发布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又进一步明确了市政与工商的职责,强化了我区户外广告的监管,全力支持服务了企业发展,充分体现了北部新区优良投资软环境。(经开园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