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严格摸底调查。通过摸底调查,现已查清辖区内职业中介企业共有17户,逐户检查了其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市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查验“一照二证”是否齐全,经纪执业人员是否备案。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纪人资格证书》、《职业介绍许可证》等全部证照的企业,责令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调出辖区内所有在册的中介机构的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通过实地检查对比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与经济户口的记录相一致;对辖区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用工信息进行集中检查,对部分中介机构审查委托招工单位基本信息不严、涉嫌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三强化部门协作。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政联系的工作要求,经请示经开区管委会,牵头设立“人力资源市场协作监管机制”:联合经开区劳动社会保障、公安、人事等部门成立专项监管小组,各部门各指定1—2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交流、联络事宜。(经开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