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梁平局成功调解一涉农消费纠纷,瓜农杜某等6人领到“川安”敌草胺经销商补偿款13000元。
3月9日上午,杜某等人向梁平局申诉,称其使用的“川安”牌敌草胺(抑制杂草幼苗发芽)可湿性粉剂无效,无法达到除草效果,受损面积达150余亩。该局立即派人现场查看,发现瓜农严格按说明书使用“川安”牌敌草胺,但该除草剂完全无效。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产品进行检查,该产品执行的是企业标准,厂方提供了该批产品质检合格报告。造成除草无效的原因,极可能是土质差异造成,考虑到瓜农受损情况,厂方愿意先采取补救措施,减轻瓜农损失。
为减少西瓜秧苗导致的减产,3月11日,该局责成重庆经销商和梁平经销商先行垫款3600元,用于瓜农及时购买除草剂和雇佣人工及时除草。
3月13日,经该局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补偿瓜农13000元;厂家对该批产品再次进行质量确认,并将结果交该局备案,以强化质量监控,确保瓜农利益。(梁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