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迅速发展,订单农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江津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对订单农业帮扶跟踪调查的基础上,主动将工商职能引入到订单农业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助推订单农业,支持农村的改革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指导,营造支农富农良好氛围。该局强化农村市场巡查和网格化监管,加强政策宣传,打消农户的顾虑,增强农户接受订单的信心,采取上门送法和举办农村经纪人培训的方式,让农户和涉农企业了解和掌握合同的基本情况,懂得通过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引导双方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角度约束自己的行为,此外,加强订单农业中常见的欺诈行为和霸王条款的监管,通过各种媒体进行警示或曝光,提示农户注意防范,降低风险。
二是规范合同文本,降低订单风险。为使订单条款更加公平公正,该局多次召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三方参加座谈会,对条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增加了约束买受人的条款,对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赔付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赔付时限,限定了免责事由等,指导三方共同商定合同文本。
三是备案建档,加强源头管理。该局对涉农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实行备案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修改。为了保证企业自备条款既能满足企业自身需要,又能保证对方的利益,该局要求各涉农企业把使用的各类合同报送工商部门备案,使涉农合同都能得到有效的事前规范。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诚信管理。增强涉农企业和农户的互信,促进涉农进企业着眼长远,树立诚信为本、操守并重的经营理念。该局要求涉农企业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五是积极探索创新,实施推行“最低保护价”。该局以江津恒河果业与李市柑桔专业合作社为试点,指导实施二次分配,主要是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从上至下实行实名专户记账,在市场价格低迷时,要求按合同的最低保护价收购,维护果农的利益,把企业-合作社-农户联结成利益共同体,巩固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为农民增收致富架起了桥梁,实现了多赢。(江津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