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龙坡区农村经纪人主要集中在白市驿、西彭地区,从事活鸭和花卉的居间服务。其经营模式为“市场(公司)--经纪人--农户”。由于农村经纪人与农户签订的合同过于草率,责任不明,条款不清,违约责任不细,解决纠纷途经不详,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埋下了隐患。九龙坡区工商分局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引导和规范农村经纪人的合同法律意识。
一是进一步加大在农村宣传合同法律知识的力度。深入农户、涉农企业开展法规宣传培训和咨询活动,使农户知晓合同一经签约便产生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毁约。
二是倡导农户、农村经纪人、涉农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签订书面合同,指导他们在签约过程应注意的细节。
三是结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评比活动的开展。在农村经纪人和农户中评出“守合同重信用” 农村经纪人和“守合同重信用”农户,以点带面、以先进带落后在地区间形成良好的合同法律意识氛围。
四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约束机制,在合同签履约过程中,及时服务到位、监管到位。对农户、农村经纪人、涉农企业的合同在签履约中出现的违法问题,及时提供咨询服务,确保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多方的利益。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要利用行政调解及时进行调解,化解争议,尽可能的督促合同履行。
五是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协会的作用。鼓励和扶持成立农村经纪人协会组织,加强其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职能。积极规范、引导农村经纪人协会组织,使其从各自为战发展到团队协作,逐步建立工商监管、从业管理、行业自律的监管机制。使广大的农户和农村经纪人自觉形成合法经营、守法经营的公序良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九龙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