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足县工商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建立执法长效机制,有效规范了市场环经济秩序,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大足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案件数和罚款额均比年同期降低。至11月13日,共办理各种案件2064件,比去年同期2985件少921件,减少30%,其中立案查处622件,比去年同期1056件减少434件,降低41%。今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200多户,比去年同期增加900多户,增加28%。
一是密切与沟通和联系。建立防范和预警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预警工作,实现与市场主体的互动,降低发案率。
二是实行首违不罚。对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及其他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首次一律不予查处罚,而是由工商所向其发送《责令改正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改正其违法行为,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改正的,将不再处罚。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坚持过罚相当,处罚适度的原则;坚持重在教育、引导和规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法律准则,结合大足县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县情,规定处罚额800元以下由所长决定,2000元下由分管局长决定,2000元以上由主要领导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或罚没金额较大的,由案件审理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是严格强制措施。所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局领导批准,由法制科发放行政强制措施文书编号,方能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采取后24小时内,必须将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交法制科备案。(大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