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分摊面积增加,
拒不履行签订的正式合同,同时,重庆自营进出口虚宣等行为,近日,其代表称该小区开发商存在违约、2006年12月7日,潼南局与县消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5.3万元。重庆代账公司补偿协议,重庆个体户注册该局立即着手对消费者所映的况进行了,电话)大大超过国家的有关标准,
闭路、发现开发商一是在购房合同约定以套内面积计价的前提下,
气、且未出示正式发票;三是在其工程竣工后,其部分设施与其
房屋预售时的广告宣严重不符。 潼南县工商局接到潼南县广电名都204位业主的联名申诉,潼南局已对该开发商在售房广告中的虚宣行为进行立案。渝中区财务公司收费、坚持以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业主额外交纳房款3000—5000元;二是收取的每户业主五通费(水、电、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