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忠县工商局在加强市场巡查工作中,注重监管职能与服务功能的有机结合,推行市场分类警示制度,有效地降低经营主体的违章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今年1—4月,该局新增个体工商户1458户,私营企业127户,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01.38%和127%。
一是公众类警示。采用法律讲座、送法上门、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有效地避免违法违章行为发生,从而达到事前警示的目的。
二是诫勉类警示。对市场巡查中发现的各类经营主体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不定期通报情况的形式进行警示,督促经营主体及时自觉整改。
三是服务类警示。利用工商部门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政策走向的变化,以及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信息“快、准、灵”的优势,及时向辖区经营主体发出信息通报,供经营主体决策参考,防止决策失误。
四是惩戒类警示。对违规行为较重的,出据《市场预警通知书》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规及时实施查处。(忠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