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家电下乡工作的不断推进,家电市场购销秩序和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出现了新的问题。针对当前家电下乡流通环节“经营行为不规范、以次充好、借“台”唱戏、打“假冒牌”等问题,分局组织在高新区备案的11家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应对方案,提出了七项措施加强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一是加强宣传,强化责任。要求中标企业和经销网点作好宣传,重点是宣传家电下乡四大类产品的中标品牌、型号、限售价额、补贴标准、补贴办法、申领程序及应提供的手续等相关政策,让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让农民能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二是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要求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柜,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督促其建立健全家电下乡产品的备案、公示、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家电退市等制度,对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要如实向农民开据发票,不得拒开、缓开或用收据代发票,积极做好销售信息的登录工作。对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进行虚假宣传的销售网点,要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行为的,坚决取消其销售资格;三是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测。特别是对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商品,要会同质量检测机构组织抽样送检,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农民买到放心家电下乡产品;四是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质次价高家电产品的行为。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的家电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废旧家电翻新或贴牌、套牌产品,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打击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欺诈行为,加强对家电销售网点的巡查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严防不法经营者以“送货下乡”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行为;五是加强教育培训。主要是组织各家电销售网点的负责人、业务员、营业员的培训,要求其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成为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员、咨询员服务员;六是加强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的管理。要求各工商所应对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进行跟踪监管,让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后,维修、退货等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七是建立家电下乡联系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一个销售网点有一名监管干部负责,加强联系与沟通,确保监管到位。(高新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