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社一标一所一品”就是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协会至少申请注册一个农产品商标(即“一社一标”),每个工商所至少扶持一个农产品注册商标争创“县市级知名商标”、“省市级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即“一所一品”)。以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动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荣昌县商标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到目前为止全县拥有注册商标554件,占全市注册商标(3.6万件)总量的1.61%:其中涉农商标200件,分别占全县注册商标的36.1%、全市涉农商标的3.3%;专业合作社商标 2件(含拥有人变更1件、现在正在进行初审公告1件)占全县涉农商标的1%,全市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的(14件)14.28%。知名商标25件:其中涉农知名商标9件,占全县知名商标的36%;著名商标8件,占全市著名商标的2.26%,其中涉农著名商标3件,占全市涉农著名商标的0.84%;驰名商标为零。
(二)专业合作社商标发展情况及品牌分布情况:一是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目前为止全县有131个专业合作社,其中53个符合商标注册条件,2个进行了商标注册,3个进行了商标注册申报;二是品牌分布情况。荣昌县有8个工商所,基本达到每个工商所一件以上的“县知名商标”, 8件著名商标集中分布在昌元工商所和城郊工商所。
二、存在的差距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市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提倡和支持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大兴注册商标,鼓励拥有商标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与经济实力较强的区县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专业合作社商标发展少、品牌分布不均。一是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有131个专业合作社,有2个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商标注册、有3个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商标注册申报。二是品牌分布情况。荣昌县有8个工商所,都基本达到一件以上的“县知名商标”,8件著名商标集中分布在昌元工商所和城郊工商所,其余所无1件著名商标。
(二)部分专业合作社商标品牌意识不强。荣昌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近两年成立的,还存在着认识不足的问题,对特色农产品创造品牌意识不强,认为不需要注册商标。
(三)专业合作社成长期短,运作不规范。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成长期短,运作不规范。集中表现为“小”、 “弱”、 “散”。“小”,就是规模小,全县131个合作经济组织,最大的有成员1000多人,最小的只有四五人,注册资本大到上十万,小到几百元。“弱”,就是组织化程度低,经济实力弱,服务水平低,辐射和带动能力差。大部分合作组织缺乏自身经济实力,缺少严格意义上的经济纽带,在申请商标时申报费存在困难,且商标注册时间长不能马上获得注册商标证书。“散”,就是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组织还不够严密,成员的责、权、利不够明确,内部管理比较松散,缺乏商标核心,各自为阵。这些现实情况,影响和制约了荣昌县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作用无力。
三、搞好荣昌县一社一标、一所一品富农工作的建议
为更好更快地提升荣昌县专业合作社上档次、农产品商标出品牌,培育一批极具竞争力和带动力的特色农产品,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发挥工商职能的同时,做好服务工作。
(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工商部门要发挥在商标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及商标监管作用,作好保护企业品牌的“守护神”,培育品牌的“铺路石”,提升品牌的“推进器”:一是要发挥基层工商所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推进走近“三农”活动,分片区负责到人制度,对专业合作社实行包干责任制: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品牌培育—质量把关—商标使用—包装装潢—生产销售等实行“一条龙”服务;二是加大商标维权保护力度,保证一社一标、一所一品富农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重点保护,加强对涉农商标品牌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荣昌县知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执法行为,为企业商标品牌的成长保驾护航,保证“一社一标”、“一所一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注册商标宣传力度。商标反映了企业形象,是品牌的基础,商标是品牌诸要素中最具价值的,因此必须注重商标的宣传。海内外那些著名的产品,其商标都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人们买商品,往往就是买品牌,没有自己品牌的产品,在群众心中不能算优秀产品。进行商标宣传,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包括电视、报纸、村社黑版报进行宣传;二是走进田间、走进厂房、走进农家进行宣传;三是举行知识竞赛进行宣传;四是县工商局、县合经社、县商委等部门联合免费举办培训班,对全县专业合作社、镇街、村社的分管人员进行“商标知识”专场培训,着重对商标注册意识、如何利用商标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如何利用商标保护自己的品牌、学会应用《商标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进行讲座。通过不同的宣传形式来提高广大农民的商标意识。
(三)加快品牌化经营。通过帮助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统一品牌;通过制定生产标准和安全标准、实施标准化生产,规范品牌;通过申报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提升品牌。
(四)信贷部门把品牌建设情况纳入贷款的重要内容。为鼓励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品牌,做大做强,信贷部门要把专业合作申报注册商标或已注册商标作为信贷的重要条件,从资金上进行扶持。
(五)激发创建品牌的积极性。县、镇街一级政府在政策上出台鼓励政策,在人力、财力上实行帮扶。一是出台项目立项政策,凡新申报注册商标或已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二是对凡是被认定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进行奖励。积极鼓励注册商标,解决申报注册商标费用困难问题,对新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奖励或补助。镇街、村社的干部要实行一对一责任制,每个干部负责一个社,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要纳入对各镇街经济发展指标年度考核,让政府职能部门从关心、支持、引导、帮助等多角度促进荣昌县涉农商标发展,打造“荣昌”品牌。(荣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