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盛局按照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的《关于开展开展集中整治无照经营小旅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集中整治无照经营小旅馆专项行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整治无照经营小旅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工商分局局长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工商分局注册科、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工商分局和区公安分局各临时抽调1名专门人员,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察等日常工作。要求各工商所、各公安派出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重点,整治到位。将万盛、东林、南桐地区作为整治重点区域,对擅自从事招徕、接待旅客住宿服务的家庭公寓、家庭旅馆、小招待所、日租房、临租房、日租公寓等未经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和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未经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和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旅馆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三是加强协作,联合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做到互通信息,开展联合行动。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无照经营小旅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工商所会同公安派出所认真开展无照旅馆的入户检查工作,将联合对无照旅馆经营业主进行集中培训,宣传相关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责令小旅馆经营者限期完善消防、治安硬件设施,完善登记手续。
四是专项检查,务求实效。加强无照经营小旅馆专项行动整顿检查,加大对无照经营小旅馆巡查力度,对无证照经营旅馆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并限期办理登记。对限期内未取得相关证照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旅馆,坚决予以查处取缔。(万盛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