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及时召开部分农资经营企业和涉农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并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认真学习市、区两级关于大力加强农业春耕生产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安排部署红盾护农工作方案。
二是借“3.15”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平台,进乡村、到田间地头向农民传送法律及相关知识,并主动与质量技术监督人员在龙河镇联合开展《种子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1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25人次,受理并当场解决种子消费投诉1起。
三是利用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之机,大力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主体,严格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四是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监管人员对农资经营企业进行了不间断的巡查,帮助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对14个品牌的化肥、19个品牌的种子、6个品牌的农药除草剂和4个品牌的农膜进行了重点监管,特别是对获得“国家农机补贴定点销售单位”称号的2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市场巡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合格率达95%以上。因执法人员的及时发现,还当场制止了一流动摊贩打着“科技支农宣传活动”招牌销售无生产日期农药的行为,收缴“科技支农宣传活动”布幅广告一张、无生产日期的农药100克和使用说明书十余份,杜绝了有可能造成的农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长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