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积极推进阳光化收费。推进按照“核、缴、催、查”四分离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进行规费收缴,在目前进行阳光收费尝试的基础,真正做到核得公正、缴得自愿、催得及时、查得彻底,把被动收费变为主动上缴。力争在2007年上半年全局9个工商所全部实现阳光收费。
二是积极推进人性化监管。监管工作按照“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行政处罚上实施三个从轻:初犯从轻;不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从轻;不影响国家和社会稳定、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声誉的从轻。通过开展人性化监管,在工商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起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桥梁。
三是积极推进程序化执法。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围绕增强执法工作的完备性,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为主要内容的程序化执法工作。通过建立分局行政执法的实施规范、执行规范和监督规范三个规范性文件,将行政处罚调查、核审、实施、监督等环节的实施步骤、实施方法用程序来进行规范,既简单易懂,又切实可行,让不会执法和不会办案的同志“照着葫芦能画瓢,看见猫儿能辨虎”。从而解决行政执法的盲目性、随意性以及乱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沙坪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