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北区是重庆市唯一的省(市)级个体私营经济试验区。近年来,渝北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推进登记监管改革、积极支持商品市场经济建设和实施商标战略、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等方面为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使渝北区的个体私营经济取得了稳步发展。到2006年12月底止,全区个体工商户达到21596户,全年新发展3658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6%,从业人员57968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3%。私营企业现有6173户,今年新发展1436户,注册资金128.45亿元。上交国家税收2.16亿元,个体私营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56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总额的96%。这些数据证明,该区个私经济持续发展,已成为该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该区从1996年6月被批准为重庆唯一的省级个体私营经济试验区后,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渝北区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委员会,聘请了市人大、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管委会行使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首先编印了《重庆市渝北区省(市)级个体私营经济试验区政策法规汇编》一书,送给有关部门和到区洽谈的客商。同时,该区区委书记刘光全、区政协主席邱福林等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个体和私营企业调查研究,协调关系,解决疑难问题。区工商分局以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为依托,加强了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服务与指导,分局局长马平川、副局长何克强、韩钢、李兰斌等领导多次深入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当中,积极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出主意、想办法。
二、措施得力是关键。为办好个私经济试验区,推动区域快速发展,区工商分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采取了以下优惠政策和措施:一是放开经营主体。凡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的人员,可申办个体、私营企业的人员,均可申办个体、私营企业执照;二是放开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商品外,其余全部放开;三是经营方式全部放开,既鼓励独资、合资经营,也鼓励多层次的联合经营,开展形式多样的代办业务,提倡承包、租赁、兼并或购买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还支持到国外经商办企业;四是简化办证办照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申办个体、私营企业执照,凡按规定提供的资料齐全,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发照;五是放宽冠名等级。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根据需要可以提出申请、经市、区工商分局分级标准,可直接冠市、区名;六是放宽注册资金的登记条件;七是对个体工商户纳税,按税收法律征管,有的也可实行定期额征税;八是金融部门为个私开立帐户,按有关规定提供贷款并给予方便等。这些优惠政策、措施的实施,为发展渝北区个私经济创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
三、提高效率是表率。渝北区各级机关深入扎实开展了机关“管理效率年”、“三个代表”教育、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一系活动。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了日常管理,机关运行日益科学、规范、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考勤、值班、办事等共同性的制度。工商分局、发改委、国土分局、建委、农业园区等还制定了文明礼貌、职业、道德、办事程序、讲普通话、同外商、对话用英语、日语等一系列公示制度、规定。二是落实了岗位责任制,经考核奖惩逗硬兑现;三是强化群众观点,企业观点,转变干部作风,办事效率显著提高。渝北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窗口,热情服务,积极主动,为前来办理证照的群众服务,热心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受到群众好评。该窗口被渝北区妇联、区文明办命名为“巾帼文明岗”称号,2006年连续12个月被渝北区行政服务厅管委会评为“优秀窗口”。区级其他部门也做到优质服务,促进了渝北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区域经济的整个发展做出了贡献。(渝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