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州区工商局针对农资经营商业贿赂、单一品种垄断、农资商品强行搭售等行为还时有发生的情况,1月30日,组织辖区24家大型农资批发企业召开了农资市场监管座谈会,决定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农资打假维权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四个”行动。主要根据各季节农资经营特点及辖区实际,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种”、“红盾护农保秋收”、“红盾护农保冬储”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农资批发企业的源头监管及农村农资市场“盲区”和“死角”的监管,做到环环相扣,目标清楚,重点明确,措施有力,使辖区假劣农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放心农资商品覆盖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开展“四个”备案。主要是农资生产厂家、批发企业在乡镇村社设立农资直销、代销、配送、连锁网点时,需先向申请辖区工商所进行布点前的实地调查,登记发照后须将主体企业及网点营业执照、相关委托经营协议等报辖区工商所备案;生产厂家直销、配送、连锁网点、农资批发企业每进购一批农资品种,必须将供货商营业执照、出厂质检报告或自检报告、产品合格证、进货发票或进库单、功效宣传资料等复印件上报区工商局备案;配合种子质量监测站抓好农作物种子抽样留存备案;对农资供销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资“订单”合同的格式条款申报备案,强化对农资商品质量及消费纠纷的可追溯管理。
三是开展“四个”监控。主要是由区局市场科牵头,消保科、经检分局联手,各工商所配合,分阶段分品种组织对肥料、农药、种子等进行定向质量监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线人”作用,加强对农资经营商业贿赂、单一品种垄断、农资商品强行搭售等行为的监控;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紧俏农资囤集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的严格监控;加强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情况的监控,杜绝高毒剧毒禁用农药流向田间地头,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农业生产安全及人、畜生命安全。
四是开展“四个”活动。主要是结合“3.15”消费维权宣传,开展“送维权法规下乡”活动;配合农业、商委推进“双进工程”,开展“送科技知识下乡”、“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加强与农业、技监、质量检测机构及供销等部门的协作,研究制定农资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诚信评估标准及评价体系,建立信用等级“ABCD”分类管理和“黑名单”企业公示制度,并对2006年度申报A级诚信经营单位的农资批发企业开展公开评价表彰活动,以提高农民群众识假、防假的自我保护能力及农资经营单位以服务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诚信经营意识。(万州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