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0日,市局召开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拟确定的620户2006—2007年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评审。会上,市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元楷作了重要讲话,副局长李晞朦通报了评价推荐工作情况。副局长陈文渝主持会议。
王元楷在讲话指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并对评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评审,特别要注重质量,增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含金量。二要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评选活动的社会公信力。三要坚持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行动态监管,优胜劣汰,不搞评选“终身制”。四要把“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与我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使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构建“和谐重庆”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