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设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重庆工商,沙坪坝区工商分局结合实际,按照王元楷局长“重心下沉,指挥前移”的工作要求,推进工商所监管模式、机关办案体制和内设机构合署办公三项改革。
一是改革工商所监管模式,实现重心下沉。在总结基层工商所“四室”监管模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工商职能转型,将基层工商所“四室”(内勤室、办照收费室、监管室、办案室)改为“一室二队”(综合服务室、巡管队、执法队)监管模式,综合服务室主任和2名队长分别由所长和副所长兼任,未配备两名副所长的工商所,指定素质好、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同时对“一室两队”的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把60%以上的力量投入到服务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上。
二是改革办案体制,实现指挥前移。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不再独立办案,集中精力抓好服务和市场监管。增加经检支队办案力量,支队下设三个中队,每个中队配备2-3人。基层工商所负责辖区一般案件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移交支队办理,保证办案质量。公交、法制部门加强办案指导和程序监督,达到执法办案程序化、规范化。
三是改革机关内设机构,减少工作重叠。市场和消保进行合署办公,把市场商品质量监管进行归口管理;将市场科的合同工作独立出来,成立合同科,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沙坪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