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从2007年
1月20日开始, 且超过滚动年检应检月份6个月以上未年检的企业,(潼南局供稿)1元注册公司 不宜办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老企业,三是对少部分因资产处置、
派人上门发放年检表册,二是对长期未经营、
动员其办理注销登记。向登记机关备案。分别立案,一是对存活且正常经营的企业, 企业或主管单位仍然存在的企业,人员安置等殊况未参加年检、四是对不属于上述况、潼南县有375户企业未参加2005年度企业年检, 对未参加2005年度企业年检的企业进行了分类处理。进入吊销程序处理。指导企业准备年检材料进行补检。由企业或其主管单位写出书面况说明,
该局派人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