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巫溪局与县检察机关就双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治理商业贿赂中如何加强协调配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采取六举措联合出击整治商业贿赂。
一是突出商业贿赂打击重点。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放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切实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
二是成立案件联合调查组。该局与县检察院组成案件联合调查组,在联合调查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各自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线索或经初步调查,认为涉嫌贪污贿赂或渎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将有关材料和查处建议移送县检查院。县检查院在执法中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等违法行为,也将有关材料和查处建议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双方案件及线索移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保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四是加强相互交流与学习。共同组织学习工商行政管理、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相互交流,做到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违纪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界限,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五是建立共同预防制度。该局成立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担任联络员,建立预防工作联络员制度;双方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交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办法,建立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六是密切配合,形成预防合力。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充分发挥各自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共同构筑预防职务犯罪防线。一方面该局建立健全本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对在监管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听取检察机关建议,帮助其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并指导整改落实;另一方面该局不定期与县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通过开展法制讲座宣传、组织职工到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共同编写具有行业特点的案例、法律法规、预防工作经验的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滋生。(巫溪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