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统一思想,增强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国家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09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和市局《关于“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到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落实了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转变了观念,加大了监管力度,增强了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确保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成立“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了县涉农职能部门工作联系会,制定了“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确定了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专项执法行动的四个重点:一是重点区域为农资经营以批发为主的邮亭地区和农机器具集散地的龙水地区以及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小场镇。二是重点对象为重点区域内的农资经营户,供销社、农业三站的挂靠经营者,无照农资经营者。三是重点商品为化肥、种子。四是重点行为:无照从事农资产品生产销售行为,销售质量存在问题的农资产品行为。
(三)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先导作用,扩大此次行动的影响,提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在农资市场监管中的地位
自始自终坚持以舆论宣传为先导,坚持社会舆论宣传与自我宣传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产品质量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条例》、《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在大足县电视台发布信息两次,提供宣传新闻资料3次。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信箱,充分利用工商所和农村“两站”设立的群众举报投诉点,上下齐心,科所联动,大力营造专项行动声势,提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在农资市场监管中的地位,得到地方政府肯定和农民朋友的好评。
(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效果明显
一是以各工商所为支撑,广泛宣传。并将各所作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投诉点和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便于接近农民,与农民经常接触的便利机会,宣传红盾护农的法律法规,收集红盾护农行动的有关资料;二是以经济户口为支撑。加大巡查力度,对全县534户(企业81户、个体453户)农资经营者进行拉网式巡查;公交科积极组织各工商所对涉农市场进行了交叉检查,达到了相互补短、互通信息、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为支撑。加大农资产品质量为的抽检力度,在此次“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中,共抽检化肥23组(合格率95.7%)、种子12组(合格率91.7%)。四是以完善规范监管方式为支撑。在往年对“三农”监管服务的基础上,继续要求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农资进货台帐,向购买农资的农民群众发放信誉卡5000份。各工商所的巡查人员实行巡查签到制,按巡查规范的要求,加大对涉农经营主体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做到每个星期必须到位巡查2次,并在巡查记录上由经营户签上名字。五是严格执法,确保农资市场。自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处理涉农消费投诉5次,立案查处涉农案件4件。(大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