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局针对市局重申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收取会费提出的六条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加强学习和宣传。深入学习总局“六项禁令”和市局“十不准”规定,认真传达贯彻市局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搭车收费”、参与收取会费和染指协会利益的危害性。
二是提高思想意识。让全局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加强对私个协会工作的指导、支持,绝不能以任何形式协助其收取会费,而是应当积极探索以会养会、实业兴会的路子和办法,有效地促进私个协会的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引导私个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依法独立办会,提高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能力。
四是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开展检查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坚决查处并及时向市局监察室报告。(巫溪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