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就业压力和就业矛盾日益突出。九龙坡区工商分局本着科学发展,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出台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政策号召,充分发挥和延伸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大力支持返乡民工创业就业。
一是放宽经营场所(住所)证明的限制。返乡民工等群体以租借商业用房和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生产经营场所,有正当理由不能提交经营场所(住所)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以用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合法使用权的手续代替;返乡民工等群体以非商业性用房作为创业生产经营场所(住所)的,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可以登记注册。
二是放宽备案管理范围。对返乡民工等群体从事季节性或临时性经纪活动的,实行备案管理,免于注册登记。
三是放宽办照数量的限制。返乡民工等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允许其“一人多照”。
四是放宽年检申报期限的限制。允许返乡民工等群体创办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3个月进行年检。
五是放宽经营范围的限制。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积极指导和支持返乡民工等群体按照自身实力、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其生产、经营或服务项目。
六是放宽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对返乡民工等群体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一般商品零售、服装洗涤、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等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示后及时完善注册登记手续的,不按照无照经营予以处罚。
七是实行“零收费”的扶持政策。返乡民工等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申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登记费、工本费。对区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返乡民工等群体创办的重点企业,优先认定为年检免审企业,并免收年检费;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反映2008年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返乡民工等群体创办的困难企业,经申请可以免收其年检费。
八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对返乡民工等群体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和一站式服务,对登记、年检(验照)手续齐备的,一律实行“立等可取,当场办结。(九龙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