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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秀山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重庆0元注册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5年1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5113140106722.shtml

     为认真贯彻落实元楷局长在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会上的讲话精神,渝北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传达,认真组织了学习贯彻,决心把抵制乱收费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抵制不正之风,树立工商良好形象。 

     一、多形式、多层次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在OA系统的公告栏上强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巧立名目收费,或借年检办照的机会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二是在局办公会上专题研究禁止搭车收取会费事宜,并将元楷局长的讲话材料挂在监察室业务指导网上,要求每一个单位立即传达并贯彻执行。三是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并在会上再次强调绝不允许搭车收费,做到令行禁止。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切实统一到元楷局长的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的环节中,切实纠正和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工商行政部门与所属协会进行脱钩,是贯彻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真正体现,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部门形象的有效措施。分局与区私营经济协会已经做到人员、资产、业务、办公住所、利益的“五分离”,特别要注意行政职能与协会职能分离。支持协会开展工作绝不能等同于协助收取会费,让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分局党组在抵制搭车收取会费问题上态度是坚决的,并在行动上将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三、认真自查,效果明显。近期,各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自查情况汇总来看:无在办理工商业务时利用行政职权强行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入协会;无在办理工商业务时利用行政职权为协会收费提供便利条件;无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在私营协会或其它协会报销费用、领取任何形式的会费“返还”、接受协会的任何“好处”;无利用行政职权在监管服务对象中为私营协会拉“赞助费”、“捐赠费”、“活动费”或利用行政职权搭车收费,除发现因特殊情况个别工商所与协会在场所没有分离外,经济利益上已实现了完全的脱钩。(渝北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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