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万州局共有拍卖企业9家,外地拍卖企业在该辖区设业务联络点1家。从2005年12月至2006年11月,共备案拍卖登记267个,开拍卖会100余场次,现场监拍60多场次。由于拍卖企业增多,拍卖业务萎缩,拍卖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个别拍卖企业竞买人不足二人仍开展拍卖;公告期限不足七天开展拍买;拍卖企业不备案,擅自开展拍卖活动,不接受工商部门现场监督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上述情况,万州局加大拍卖备案登记及现场监管力度,规范拍卖市场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三要求三纠正三不备案”原则,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三要求三纠正”即:一是拍卖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要求一律提供国资部门和土地部门的审批文件和资产评价报告,纠正过去委托人要求先拍卖,再到国资委和土地部门审批的现象;二是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拍卖的,一律要求提供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裁决或判决等相关法律文书,纠正过去只提供法院的委托书就备案的现象;三是拍卖机动车辆的,一律要求提供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车辆权属凭证等,纠正过去只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书就备案的现象。“三不备案”:一是公告期不足七天的不予备案;二是拍卖后七天内不按时申报的不予以备案:三是权属不明确的不予备案。
加大现场监拍力度,切实纠正拍卖违规行为。该局严格“六不允”要求,强化监拍力度。一是事前不通知工商部门参加监拍的不允许开拍和备案;二是对备案标的物与实际标的物不一致的不允许开拍;三是对营业执照未年检的竞买人不允许竞拍;四是不允许非企业和个体户的自然人参与机器设备的竞拍;五是竞买人不足二人以上的不允许开拍卖;六是拍卖师资格不合法或不具备拍卖师资格的,不允许主持拍卖活动。如万某拍卖有限公司在今年4月25日开展的一次拍卖活动中,事前事后都未备案,万州局立即对该拍卖企业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做出警告处理,如下次再次发生,将给予立案查处,并纳入拍卖企业“黑名单”。 (万州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