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后,渝北局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针对该区大开发大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多、群众反映《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多的情况,他们以实施“条例”、履行职责为契机,强化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监管工作,取得了斐然的成绩。
一是利用今年3·15活动、“4.26”大型宣传活动和走进社区活动宣传“条例”17次,发放宣传资料2521份,提供咨询服务和接待投诉885(人次);二是加强巡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日常监管,由基层工商所集中开展对辖区内使用格式合同应当备案而未申请备案的经营者进行巡查,共巡查196(人次);三是积极配合市工商局、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组开展“依法治霸条”电视片录制工作,局主要领导积极提供有效素材、亲自上镜头扮演格式合同条款评述人,受到市局业务处室领导的好评;四是对全区商品房楼盘进行调查摸底,发现现有在建商品房楼盘52个,总建筑面积5778,899㎡,开发商已办理商品房预售(销售)登记手续的楼盘48个,为重点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监管打下了基础。(渝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