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创新“素质”提升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把基层工商所干部培训作为“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凡上级明确安排有本局人员名额到市局、市内外高校培训和调训,坚持先工商所后机关科室、先农村工商所后城区工商所原则,选派合适的工商所干部前往培训;每年安排基层工商所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统筹规划、足额到位。二是拓展培训形式。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工商所干部职工在职学历教育质量,鼓励基层工商所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高学历、高职称教育,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并按规定给予相应额度的经费奖励;围绕提高基层工商干部监管执法服务效能,进一步创新培训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基层工商干部运用新知识、新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每年优先推荐和选派基层工商所干部到分局机关、市局机关和市内外发达地区挂职学习锻炼,拓宽视野,增强能力。三是改进培训考核办法。实行工商所教育培训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层工商所干部学习培训登记制度和个人教育培训档案,把基层工商所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对相关科室及分管联系领导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创新“用人”激励机制。一是硬化措施,加大优秀基层工商所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推荐分局领导班子、中层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原则上要有基层工商所工作经验,坚持先工商所后机关科室、先农村工商所后城区工商所的原则,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自身要求严格、群众公认的优秀基层工商所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优先予以推荐提拔或重用。二是建立机关干部下派到基层工商所锻炼制度。有序推进机关科室干部到基层工商所下派挂职学习和工作,凡40岁以下没有基层工商所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原则上都要通过自荐或组织安排到工商所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和工作,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三是构建激励基层工商所干部成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基层工商所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不能亏待,促使真正优秀的基层工商所干部能够脱颖而出。每年基层工商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上级评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原则上从基层工商所推荐产生。
(三)创新“拴心”保障机制。一是保障基层工商所公用经费。按照保证基层工商所工作正常运转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确定基层工商所工作正常运转经费最低保障限额,最大限度地增加项目经费。二是改善基层工商所办公生活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基层工商所工作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增加项目经费投入,提升工商所办公办案条件和档次。三是关心基层工商所干部身心健康。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干部职工每两年一次常规体检制度,认真落实基层干部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关心基层工商所干部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增强干部心理承受能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下所调研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每年至少与基层工商所负责人谈心一次,分管联系领导或基层工商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与一般干部谈心一次,及时掌握干部思想,疏导思想情绪,缓解工作压力;完善相关文体硬件设施,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基层工商所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帮助解决基层工商所干部的特殊困难。领导干部经常关心了解基层工商所干部的家庭生活情况,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因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给予帮扶救助。五是建立经费投放向基层倾斜的保障制度。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尽力压缩接待费、水电费和其他能够减少的公用支出,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挤出部分资金用于基层工商所建设和工商所人员履职尽责的激励上;增设工商所人员市场巡查误餐补助、公用食堂补助和下乡差旅补助等“特殊津贴”,改善工商所住所职工住宿条件,对常住所单身职工,确保其宿舍“一洁六有”(四壁清洁,室内家具有席梦思床、有衣柜、有桌椅、有电视、有窗帘和有洗澡淋浴设施)。
(四)创新“规范”督促机制。一是加强基层工商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转变作风为突破口,加强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以领导班子作风的转变带动整个工商所干部队伍作风的转变;以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基层工商所干部的行政执法能力,制定完善基层工商所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基层工商所干部树立良好风气,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服务意识、节俭意识;积极推进基层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引导基层工商所干部转变工作方式,切实将解决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把服务消费者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二是严格基层工商所干部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工商所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和网格化、属地化、科学化、精细化监管模式,引导基层工商所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基层工商所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三是强化基层工商所干部监督检查。健全重大事项定期报告制度,完善基层工商所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基层工商所工作和干部公务行为的透明度;积极探索监管对象定期评议基层工商所干部制度,引导基层工商所干部为监管对象服务,对消费者负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创新“引领”固基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基层意识,重视基层,关心基层,体谅基层。一是把倾斜服务基层工商所工作、关心爱护基层工商所干部和推进基层职能转型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基层工商所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二是对涉及基层工商所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时,认真听取基层工商所的合理意见,严格规范各种涉及基层工商所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及“一票否决”等事项,建立科学指导、有效服务基层工商所的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商所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型的指导和服务。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关心爱护基层干部、服务基层职能转型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