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梁平局适时推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积分制管理。积分制管理是工商部门在加强市场巡查基础上,对当地食品经营者按照积分分为 A 守信、 B 警示、 C 失信、D 严重失信四种类型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凡食品经营者在 6 个月内被扣 6 分(不含)积分以内的 , 将该食品店订为 A 类;6 个月内被扣 6-29 分的,将该食品店订为 B 类,半年内没有升为 A 类的,进行学习培训一次;被扣 30-39 分的,将该食品店订为 C 类,半年内没有升为 B 类、一年内没有升为 A 类的将分别进行学习培训一次;被扣 40 分以上的,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顿, 并将该食品店订为 D 类,三个月内没有升为 C 类、半年内没有升为 B 类的、一年内没有升为 A 类,则将分别进行学习培训一次。
积分制管理不但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思想理念、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新转变,还增强了广大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经营者自律体系。(梁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