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末将至, 綦江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动产抵押登记的后期监管、规范登记行为,更好地为企业搭建便捷的融资平台。近日,该局对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已到期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86户,并根据抵押权人的不同分别造册登记。同时,为了解这些到期抵押登记未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原因,该局派员先后到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信用社等五家金融机构和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了解到期未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向6家抵押权人送达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催办通知书》,并要求在限期内对涉及本单位到期的动产抵押登记进行清理,就每一笔登记的情况来函说明原因。通过双方沟通,加深了登记机关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相互配合、共同为企业融资、发展、服务的目的。
通过走访,该局对登记到期未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进行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银行与企业双方协商签订展期协议后,未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二是贷款已归还,双方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三是由于国有企业和银行改革等历史原因,登记到期后,企业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将抵押物打包,转移给华融、渝富等相应资产公司,债权人发生变化,而未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四是少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或破产程序未终结,贷款形成呆帐而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綦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