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分局切实履行《条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目前,九龙坡局已备案合同53份,其中物业管理合同28份,房屋买卖合同10份,房屋中介合同2份,旅游合同4份,运输合同9份。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委员的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并聘请了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司法局局长、法制办副主任、律师等作为外聘委员,以保证该区贯彻实施《条例》。
二、认真开展《条例》培训工作。在年初共派三批合同管理干部参加市局《条例》培训班,并于今年2月邀请合同专家为分局各所所长、合同专管干部、以及相关企业讲解《条例》。通过以会代学的学习培训形式,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干部的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法律理论水平、判断能力和业务处理技能,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三、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广泛开展《条例》的社会宣传,使社会公众知晓《条例》的基本内容,增强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在九龙坡区沃尔玛购物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依法治“霸条”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邀请了区人大、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和原野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接待投诉活动。活动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 500 人次,受理群众投诉 20起,现场解决群众投诉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500元,受到群众好评。市局陈文渝副局长在现场视察时指出,九龙坡区工商分局在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中,行动迅速,精心组织,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深入人心,为今后的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切实理清备案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根据《条例》赋予的职责,该局对需要备案的企业进行了认真清理,有相当一部份企业的经营范围有旅游、运输、装修、物业管理、房屋买卖等项目,实际并没有从事该项经营。如隆鑫集团虽然有旅游的经营范围,实际上并没有从事旅游服务经营。该区的旅游企业有16户,其中有10户是分支机构,由总公司进行备案。又如重庆市成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有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但没有办理相应的资质证明,所以也没有办理合同备案。还有相当一部份物管企业,由于没有接到楼盘,也没有办理合同备案。经过调查,该区的运输企业,都没有针对消费者的合同。
五、备案存查中存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分局已收到备案合同53份,其中物业管理合同28份,上述物业管理合同主要内容按照《条例》中规定的内容拟定的,但存在去掉了对物业方不利条款的现象。一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如:某份合同甲方的权利其中一条:“在所有有关某某苑的法律诉讼中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此条款排除了业主的主要权利。二是多份合同都有“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住宅,必要时包括乙方所有单元内部”。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乙方既已买了房屋所有权,就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公安部门进入私宅检查都要出示检查证,其他任何人未经房主同意都不得进入私宅。
六、狠抓合同格式条款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在下一步工作中,分局将认真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狠抓基层工商所合同监管职能到位,进一步强化基层工商所的日常巡查监管,落实监管职责,规范巡查、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特别是对商业广告、店堂告示、通知、声明、须知、说明等合同格式条款是否含有免除或限制提拱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或扩大提供方权利内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重点巡查、检查,确保合同监管职能到位。(九龙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