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4月30日,万盛区已销售并录入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共有1462台,销售金额211.6万元。目前已有1119户农民领到了政府补贴资金22.9万元。一季度末,根据地区农业人口户数计算的“家电下乡”购买率,万盛区为每万户购买256.2件,列居全市第四位。
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万盛局高度重视、创新工作、狠抓落实,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显著,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秩序,达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的目的。
建立六项制度:一是备案登记制度,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采取单独建档、备案;二是联络员制度,各工商所在辖区销售网点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三是“五查五验”巡查制度,要求各工商所明确专人对销售网点必须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作好巡查记录。四是督促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每月督查一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实行快速处理机制,因下乡家电产品引起的消费纠纷必须20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六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案件查处信息、消费提示和警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突出“六大重点”:一是强化网点监管,对备案的销售网点单独建档,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未经备案的行为。二是强化中标家电产品的质量检查,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质次价高家电产品的行为,特别是借机销售质量低劣的翻新机、假冒家电产品的行为。三是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四是加强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严查“搭车”销售、低价促销行为。五是强化消费维权,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消费维权网络,安排精干力量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是强化案件查办,对日常监管和申诉举报的案件线索实行了案件集中联动机制,由经检支队集中办理。
截止目前,各项工作执行较好,领导小组已下发相关文件(通知)3份,督查5次;各工商所坚持了每天巡查。通过巡查和专项检查,发现有9户企业和个体户在汽车摩托车下乡招标工作尚未启动和重庆市暂未组织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以及未取得定点销售网点的情况下,擅自发布了有关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广告,万盛局已责令其改正,并向其下发了《行政指导意见书》,帮助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暂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和消费纠纷。(万盛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