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根据市委汪洋书记、市政府鸿举市长、奇帆常委副市长、小军副市长分别在重庆长安等17家企业《关于请求市委、市政府对我市17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表彰的反映》批示精神,市工商局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与研究,目前已达成共识,市政府将对我市已获得驰名商标的重庆长安、中国嘉陵等17家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的奖励,同时为了鼓励我市更多的企业争创著驰名商标,不断创立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市政府将出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全面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补助办法》,目前我局已完成送审稿,有望在明年初出台。(市局商标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