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璧山局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
一是重点开展节日市场食品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各工商所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在巡查中一定要认真负责,坚持一户一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记录在案,并将巡查情况及时进行录入登记,自行规范监管行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不断健全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全县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月饼、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公共场所等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另外,要注意加强对大中型商场、超市“五一”促销行为的监管,严防群体性事故发生。
二是依法对活禽经营市场进行整顿和治理。进一步的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要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对市场或市场内的活禽经营商户予以关闭、停业。另一方面,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活禽经营者有无合法经营资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是否落实管理责任;活禽及禽类产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严厉打击经营注水、病死、未经检疫的活禽及禽类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其他违法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猪肉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凡从事猪肉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对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要求各所要严格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猪肉行为。对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集市、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都要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建立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制度,保证从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确保猪肉质量安全。同时强化市场主体落实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推行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既要与场内经营者、当地工商部门签订书面责任书,又要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自查猪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各所应强化和引导猪肉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
四是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各种食品突发事件和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璧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