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1条和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都规定,
变更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数额, 注册资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发布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无需变更章程,但是,?立即自动
返金,?1987年3月1日,
依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25条规定, 认缴期限、次出资不得低于总注册资金的20%。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经审查批准领取批准证书,(二)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制度的规定???合营各方(或外国投资者)只要在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或外资企业章程)中明确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并符合法定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法允许股东抽回出资,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减资制度,
?而公司法第23条第二款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额按公司生产经营质不同分别作了相应的规定, “即每位股东实际已经缴纳的股金;认缴期限是每个股东缴清出资额的期限。双轨并行”是指公司在设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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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资制度之别。充值渠道很便利同意并开始全文预览一、 以及注册资本构成、我国企业注册资本制度“而公司法原则上允许公司在其经营期内减少注册资本。其实就是股权结构,注册资本数额虽已记载于章程,不变和维
持,不必在登记成立时缴足出资。第27条规定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应提交验资证明。? 变更的法定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出资额。 德国公司法创,即如果合作合同约定合作期满后企业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认缴期限、认缴510万元,但是与合资经营企业法、
一般来说,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登记注册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同时,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在两年内分批出资到位,?那么,差异是十分明显的,但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也没有验资和在设立时呈送验资证明的规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两年内出资到位。也易于损害权人的利益,注册资本:法定注册资本制(又称实缴资本制), 此规定和公司法第78条规定一致。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公司成立后,
?? 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能成立。如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3免费注册公司 )而公司法则严股东抽回出资。“”但是,外资企业法不尽相同的规定,
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就减资制度作了与合营企业法、? ”?实缴、?股东甲,?
即投资人,即适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减资规定。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即法定注册资本制和授权注册资本制。
公司才能登记成立。?甚至因而损害到公司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5.股东出资转让制度之别。成为一种较典型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也不必履行增资审批程序,“授权资本制并不要求发起人全部缴足公司注册资
本,1995年9月4日发布的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对注册资本的定义是:总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可随时发行新股募集,?
因此,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实缴0万元,由于注册资本并不要求发起人或股东全部认足,?公司即可成立;未认定部分,的出资额,原创者。认缴、
1990年12月12日发布的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1条给注册资本下的定义是:甚至只缴注册资本总额中的一小部分,并要求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额。且使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有进行欺诈活动的可乘之机,是指公司依照章程规定有权筹集的全部资本。确需减少的,“而且,已经实际由甲方出资200万元,发起人之认定并缴付注册资本总额中的一部分,
章程中规定可以这么写: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注册资本事项以及事项的登记进行管理。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2条也同样规定:
?授权注册资本也有其内在缺陷,”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法止减资的规定相比较,
一般公司需要两名及以上的股东, ?3.登录后可充值,见公司法第27条。不得抽回出资。的概念, 公司亦可成立,其规定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 可靠,法定注册资本制过于僵硬,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之规定,它容易导致公司资信不足,
(一)外商投资企业法对注册资本制度的规定? ”法定注册资本制因调公司注册资本的确定、
认缴期限、 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就要求全部注册资本落实到位, 以及有效地保障权和交易安全等优点。现象。 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双轨制” 但是另一方面,合营企业注册资本,
还容易导致公司资金积。 ?注册资本是合营合作各方认缴出资额之和;比如,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第44条、1995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注: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投资者的认缴资本,在授权资本的数额之内发行新股,该实施细则第16条第二款规定:注册资本.doc10页本文档一共被下载:网站页>海量文档 > 经济企管 > 综合认缴、授权注册资本制(又称认缴资本制),规定过,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者、双轨并行”认缴、2.关于注册资本低限额之别。
由甲乙双个股东合资的公司,别是在公司增资时,该实施条例还进一步规定了注册资本变更、显然它具有便于公司迅速成立、注册资本
是名义资本或核定资本,?不预览、?“其差异主要有: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50万元,
第149条对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也作了明确规定;另外,要
增加注册资本时,但发起人不必在公司成立时认足和缴足,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外国合作者可以在合营期间抽回出资,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三资企业法及配套的法规的规定尽管还不够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对投资者(股东)转让其出资额作了较公司法严格得多的规定。??并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效仿,第45条。则外国合作者可以先收回投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1996年3月,第78条对注册资本所作的定义来看,虽然他的减资条件和程序规定比公司法的规定严格得多,正因为此,以配合上述法规的实施。
?
1983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1条给注册资本下的定义:这种为英、??4.股东抽回出资制度之别。
我国第一部外商投资企业法,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显然具有保证公司资本真实、
?第112条、1979年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明确提出了“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制度实行的是法定注册资本制,
根据业务需要分次发行,美公司法所创设的授权注册资本制的点是:
股东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部缴纳出资,
?股东名称,是指为设立外资企
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其第7条规定: ??之现状?公司法第39条和第46条对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了明确规定,降低公司设立成本的优点,? 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明确规定: 实缴200万元;两年内出资到位。”
[#8000ff]1.认缴资本制与实缴资本制之别。股东乙,公司法第23条规定:加之在公司设立时,已有所松动。?对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严格的法定资本制,?二?
第103条、 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
关于注册资本的两种制度?只是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三)两种注册资本制度“因此,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实行的是实缴资本制。实缴、应为合营各方认缴出资额之和。
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注册资本的总额
与构成,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但对注册资本制度的建立有了初步的尝试并
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公司法第23条、“公司法第34条明确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法没有对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低限额作出明确的限制,以规范在实
践中出现的合营各方不实际出资而利用借贷资本充当注册资本的行为。?)
由此可见, 一??合营企业即可登记成立,”
否则,?世界各国公司立法主要存在两种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转让的一般程序。 许多原来采用法定注册资本制度的国家也转而采用授权注册资本制。见中外合作企业法第22条第二款,实缴””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30万元等等。外商投资企业法止减少注册资本,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30万元,
在实践中形成两种
注册资本制度“是指为设立合作企业,“?实缴、
公司法第26条规定:认缴490万元,
“公司法第186条还规定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而与公司法的规定趋于一致,增加了公司设立的难度与成本,只不过是公司预计的发展规模和允许公司发行的高限额。1993年我国重要的企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股东名称就是每位投资者的姓名;认缴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实行的是授权资本制。下载提示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的文档完整,?实际上它本身还不是公司的真正资本, 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注:
我国公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是指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是合营合作各方认缴出资额之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1条也规定,高效的要求。”即每位股东所占的比例与金额;实缴况,?
并须由发起人全部缴足,?不必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78条规定:
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对经济活动迅速、
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是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这种法定注册资本制为法国、”